家庭暴力,已不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,据不完全统计,2016年度大悟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家庭纠纷类的报警求助有329起,而其中因为家暴的报警就有101起,占家庭纠纷类报警的31%,在家暴类的报警中,其中妇女受害的有75人,占家暴的74%,儿童受害的有17人,老人受害的有9人。这一部分群体是有勇气拿起电话向公安机关求助的,然而家暴往往发生在关上门之后,是不为人所知的,还有一部分人不敢打电话求助,处于隐忍状态。由此可见,家暴越来越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,它离我们其实很近很近。
家庭暴力:家庭暴力发生于有婚姻、血缘、收养关系生活在一的家庭成员间,如父母对子女,丈夫对妻子、成年子女对父母等,是指行为人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,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。
1、家庭暴力行为不仅损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,破坏家庭稳定,还严重影响当地社会治安稳定。
2、、家暴不分性别,不分老幼。妇女、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,有些中老年人、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。
3、精神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。
:
(一)大新派出所开具首张《家庭暴力告诫书》
2016年12月11日,大新派出所办理一起家暴类治安案件,对家庭暴力行为人张某开具《家庭暴力告诫书》。经查:去年12月11日21时许,张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张某发生争吵,后张某用皮鞋鞋跟对张某背部、头部进行殴打,导致张某受伤。民警根据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第十六条之规定,对张某开具了《家庭暴力告诫书》,于次日将该告诫书送达大新镇某村委会和大新镇妇联。这也是自2016年3月1日施行《反家庭暴力法》以来,该所开出的第一份《家庭暴力告诫书》。
(二)妻子遭家暴丈夫被刑拘
家住大悟县高店乡的村民邓某与丈夫涂某从外地打工回乡后,自主创业在农村老家办起养殖场,家庭经济还算殷实。然而,丈夫涂某脾气暴躁,在家里经常打砸物品,时常对妻子邓某拳脚相加,家庭暴力下的妻子倍受折磨。2012年9月12日,涂某因琐事与妻子邓某发生口角,抄起一把菜刀砍在妻子邓某的脸上。经医院诊断,邓某面积伤口长达10厘米,深达3厘米,当地派出所接到邓某报警后,同年9月16日,派出所依法刑拘持刀砍伤妻子的涂某。
(三)丈夫因家暴获刑三年
2016 年7 月5 日23 时许,大悟县公安局宣化派出所接110 指令,宣化镇居民报警称有一对夫妻在打架,请求处理。接警后,民警迅速赶赴现场,据调查,该夫妻因离婚问题发生口角,尹某持菜刀将宋某头部、手部、面部、腿部等多处砍伤。经大悟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:宋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。目前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
网络配图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》总则第35、36条
2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总则、第47、52条
3、《民法》第98、101、103条、134条
4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
5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43、46条
6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34
7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》第43条
1、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工会、共产主义青年团、妇女联合会、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投诉、反映或寻求帮助;
2、向公安机关报案,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;
3、向相关家庭暴力临时庇护场所寻求庇护和临时生活帮助;
4、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援助;
5、保留证据,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;
6、受害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,还可以向学校、幼儿园、医疗机构、救助管理机构、福利机构求助;
7、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的,受害者近亲属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,另行指定监护人。
一、规范现场处置。各地接到家庭暴力报警求助后,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和省厅有关接处警工作规范要求,迅速出警,并做好如下处置工作:
1、立即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,控制加害人,维护现场秩序;
2、受害人需要立即就医的,应积极协助联系医院组织救治,根据需要进行临时庇护及委托伤情鉴定;
3、只要接处警,无论何种情形都应当及时调查当事人,询问证人,搜集固定相关证据。
4、受害人事后报警的,公安机关应及时展开调查,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5、现场处置过程中,民警要根据不同情况,把握好政策,耐心细致说理讲法,不得简单粗暴草率处理,不得推诿懈怠。同时,要认真记录每次出警情况,对多次报警的家庭暴力案件,要及时将家暴情况通报当地妇联、街道及村(居)委会,防止事态恶化。要将相关证据整理归档,为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受害人提供证据。
二、进一步严格案件办理。处理家庭暴力案件,公安机关应正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,根据不同情况,依法依规处理。
1、对情节显著轻微的案件,要兼顾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和维护家庭团结,对加害人予以批评、训诫,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后果,防止事态扩大;
2、对违反治安管理、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,在查清事实、分清责任的前提下,可以进行调解处理。经公安机关调解,当事人达成协议的,不再处罚。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,应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处罚;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,应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;
3、对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虐待案件和受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伤害案件,应当告知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,并及时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。只要受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,应当立案查处,依法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。对加害人真诚悔罪,通过向受害人赔偿损失、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受害人谅解,或者经妇联、村(居)委会、基层司法行政、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团体调解,当事人双方自行和解,受害人书面请求公安机关不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,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依法从宽处理的建议。
4、对造成受害人重伤或死亡的案件,应当立案侦查,查清犯罪事实,依法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。
三、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。要加强各警种之间的协作配合,提升处置家庭暴力的能力和水平,形成各警种共同参与处置的良好格局。
1、治安部门及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妇联、村(居)委会、基层司法行政、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团体,深入做好家庭矛盾纠纷的疏导和调解工作。要充分利用短信、网络、专题讲座以及“送法下基层”等形式,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家庭暴力的危害,提高公众的法律素质和道德水准,引导受害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及时举报家庭暴力行为,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要加强条线指导,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,增强基层民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提升民警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。
2、法制部门要定期对接处警情况、案件办理质量等进行考评,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执法问题。
3、督察部门要加强现场督察,对发现群众报警求助拒绝、推诿、拖延的,要追查到底;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依法追究责任,切实解决在家庭暴力处置工作中有规不遵、有令不行等问题。省厅将适时联合综治、司法、妇联、民政等部门开展督导检查,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。
遇到家庭暴力受害者应该怎么办?
给家暴求助者一封信↓↓↓
尊敬的求助者:
您好!
首先对您能够报警求助表示鼓励!家是一个充满亲情与爱的住所,是每个人忙碌后的归宿,也是每个人最温暖的港湾。家庭成员之间应该互相关怀,宽容相处。在您无法处置家庭纠纷、遭受家庭暴力感到绝望无助的时候,请您相信,我们妇联、公安、社区等社会部门会给您强大的法律、精神等方面的充分支持,我们会站在弱势群体一边,帮助您维护尊严和权益,促进家庭和谐。
如果您可能或正在遭受家庭暴力,您可以参考以下做法:
1、家庭生活中,要尽量减少争吵,营造和谐的家庭生活氛围,培养科学、文明、和谐的家庭生活方式。要善待家人,尊重妇女,爱护儿童,争当守法、护法的好公民。家庭中的男性,要关心家人,爱护家人,增强自觉守法的意识,努力营造平等和谐的家庭氛围;家庭中的女性,遇事要多交流、多沟通,遭遇暴力要敢于说“不”,提高自我维权的能力,努力呵护温馨美好的家庭环境。
2、家暴发生前,要尽量缓和矛盾,双方加强沟通保持克制;家暴发生过程中,要设法保护自己,如周围有邻居,可以想办法让邻居知道,或到邻居处躲避,减少身体伤害;家暴发生后,要想办法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向拨打妇女维权热线12338,或通知亲戚、朋友、邻居以及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来调解处理。
3、如果您受到身体的伤害和虐待,要及时到医院就诊,并注意收集证据,如医院诊断证明、验伤鉴定书以及伤害工具等,方便为警方及时提供,如录音、录像、拍照,请邻居作证,保存病历等以便在提起诉讼时作为证据。
4、要重视婚后第一次暴力事件。您应该毫不示弱,让他知道您不可以忍受暴力。婚姻模式是慢慢建立和创造起来的,最初的影响非常重要。
5、如果您认为丈夫对您或孩子的暴力行为是心理问题导致,那么您应该及时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,并记录下他每次暴力行为的前因后果,设法使他接受心理治疗。如果他有过伤害性暴力行为,您平时要注意把家中可被他利用为武器的工具收藏起来,避免他对您更大的伤害。
6、紧急情况下应该报警,请求警方解决。
大悟县公安局报警电话:110;
祝您生活愉快,家庭和谐!
来源:中国警察网
喜欢此帖就给TA打赏~
感谢您的赏脸阅读
打赏后这些钱都会交给作者
您的城市币余额不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