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1日,大悟警方依法移送起诉两名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周某(男,30岁,四川人)、吴某(女,27岁,广西人)。
经查:2016年7月以来,犯罪嫌疑人周某、宋某(已起诉)组织、领导吴某等人以微信、QQ介绍朋友、找工作和旅游为借口,诱骗他人来到大悟县城关镇,要求“新人”缴纳2800元入会费申购虚拟产品参加“天津某发展有限公司”组织,通过介绍、引诱、蒙骗等手段发展下线,形成“业务员”、“业务代表”、“业务主任”、“业务经理”、“高级经理”等不同层级,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关系,并依照层次排位、级别和发展下线的数量予以非法收益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,诱骗四川、广西、甘肃、重庆、广东、辽宁、江苏等地的60余名年轻人参加传销组织,涉案金额20余万元。
目前,该案已侦查终结并依法移送起诉。
来源:中国警察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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