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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-20 16:15 阅读 449
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3号,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),针对经营场所登记、名称登记和“个转企”条件等核心内容,结合条文细节与实务操作要点,详细解读如下:
一、经营场所登记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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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体经营场所
登记要求(第十一条):
需提交合法使用证明(如产权证、租赁合同)。
登记机关可简化或免收证明材料,但必须通过数据共享验证场所真实性及使用权属。
多场所登记(第十二条):
允许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登记多个实体经营场所(前置审批项目除外)。
营业执照需完整记载所有实体经营场所地址。
跨区经营限制:在登记机关辖区外开展需登记的经营活动的,必须新设个体工商户(省级政府另有规定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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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经营场所
适用对象(第十三条):
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(如电商卖家)。
【登记规则】
经营场所:可登记为电商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地址(如淘宝店铺网址)。
住所:以经营者经常居所为准(与户籍地不一致时优先登记经常居所)。
经营范围标注:必须标注“(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)”。
多平台经营:在两个及以上平台经营的,需登记所有网络经营场所。
【禁止情形】
不得使用仅提供域名访问、虚拟主机服务(无实际交易功能)的平台地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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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合经营模式
线上线下结合:
必须登记实体经营场所(按第十一条要求)。
可同时登记网络经营场所(需符合第十三条规则)。
二、名称登记规范
1
名称构成要求(第十四条)
强制标注:名称中必须含“(个体工商户)”字样,如“合肥市包河区XX商贸行(个体工商户)”。
行政区划规则:使用县级行政区划名称(如“合肥市包河区”),可后缀乡镇、街道、社区等名称(如“XX街道XX小吃店”)。
市辖区名称:应当冠以其所属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划名称(如“合肥市包河区”而非仅“包河区”)。
省级自主权: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制定本辖区名称使用细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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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延续与转型(第二十三条)
个体工商户通过变更登记转型为企业,符合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,可以依法使用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(如“XX餐饮店”转为“XX餐饮有限公司”)。
三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条件与流程
1
转型方式(第十七条)
①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并申请设立新的企业。
②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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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型条件(第十八条)
债权债务处理:妥善解决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、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。
税务结清:结清应纳税款、滞纳金,完成经营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及清算申报。
年度报告:已报送上一年度年报(成立未满一年除外)。
信用记录: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,或已移出。
无未结事项:未被立案调查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,或者罚款等行政处罚已经执行完毕。
未被冻结财产或限制登记:未被监察机关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等有权机关冻结财产、限制登记,或者已经解除。
住所限制:转型后企业住所必须在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辖区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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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材料(第二十条)
申请书、清税证明、符合转型条件的承诺书、拟转型为相关企业类型的设立登记材料(如公司章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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便利化措施(第二十一条)
一网通办:登记机关提供线上办理、咨询指导服务。
四、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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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备材料清单(第十九条)
申请书:变更登记申请表。
清税证明:由税务部门出具。
承诺书:需由变更前后的经营者共同签署,承诺内容需符合第十八条第一款条件(如债务承接、无未结行政处罚等)。
变更后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:有效身份证明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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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加规则(第十九条)
1.可与其他登记事项变更(如经营范围、经营场所)合并办理,同步提交材料。
2.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,在已备案的家庭成员内部变更经营者的,仅提交申请书和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五、个体工商户注销2条途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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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注销登记(第三十条)
【需提交材料】
申请书:注销登记申请表。
清税证明: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。
无违规承诺书:承诺不存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(如未结清债务、涉诉或行政处罚未完结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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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易注销登记(第三十一条)
【流程简化特点】
免交清税证明:无需自行提交税务证明。
部门协同核查:登记机关将注销申请推送至税务等相关部门,若10日内无异议,直接办理注销。
【需提交材料】
《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表》(经营者签署)。
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。
委托他人办理时,需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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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注销的优缺点
普通注销(即时):网上提交注销申请后,需先在税务部门开具清税证明,但可以当场立即注销。
简易注销(省事):网上提交简易注销后,不用开清税证明,但是需等10日税务部门反馈后才可以注销。
关 键 区 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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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注销的3种法定情形
1、正在被立案调查
行政机关已启动调查程序但尚未作出最终结论的情形(如市场监管、税务等部门的调查)。
2、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
包括查封经营场所、扣押财物、冻结银行账户等措施尚未解除的。
3、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
罚款未全额缴纳,或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规定的其他义务(如整改、没收违法所得等)未履行完成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44条、第51条,逾期未缴纳罚款将产生每日3%的滞纳金,行政机关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六、实务要点总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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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所登记灵活性
网络经营场所需严格限定“纯线上”场景,且不得使用虚拟主机地址。
混合经营必须登记实体经营场所,可同时登记网络经营场所。
2
名称合规关键
“(个体工商户)”字样不可省略,避免与企业名称混淆。
市辖区名称需完整冠名(如“合肥市包河区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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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型核心门槛
税务清零和债务处理是前置条件,需提前准备清税证明及承诺书。
变更后的企业住所(主要经营场所)需在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辖区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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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支持
登记机关可以通过分型分类帮扶(第二十六条)、协同金融/知识产权部门支持转型。
注: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地方细则(如省级名称规则等),并关注2025年7月15日施行后的配套政策更新。
本文来源于市场监管半月沙龙、湖北市场监管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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